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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縣人民法院聚焦“公正與效率”為高質量發展大局服務
民事調撤率位居全市首位
1月28日,記者從惠東縣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上惠東縣人民法院所作的法院工作報告了解到,2025年,惠東聚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線,緊盯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以高質量司法服務全縣高質量發展大局。全年受理案件22444件,同比增長47.6%,審結21520件,人均結案573件,比2024年多結123件,均創歷史新高。審執質效綜合位居全市前列,民事調撤率位居全市首位,高質量完成“一降兩升三優化3.0”目標。
聚焦安全穩定
健全協作機制實現糾紛聯調
2025年,惠東法院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審結各類刑事案件1121件1488人。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案件25件28人。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電信網絡詐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04件。審結“2+3”案件232件343人,判處“2+3”罪犯有期徒刑五年以上42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審結涉惡犯罪案件5件22人,有力凈化了社會治安環境。
同時,健全法院與綜治中心的協作機制,聯動相關職能部門,實現信息互通、力量互補、糾紛聯調。
2025年7月,惠東法院接到一起涉及93名工人的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受理該批系列案后,考慮到涉案工人眾多,該院承辦案件的黨員法官決定聯合調解員與綜治中心,采用“巡回審判+聯動調解”的方式,將調解桌“搬”到綜治中心就地調解。經過多輪溝通和釋法說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現場簽署調解協議,高效、平穩化解了矛盾糾紛。此舉不僅為工人們追回了勞動報酬,更從源頭化解了社會矛盾,實現“解決一事、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
為有效防范化解涉及房地產領域風險,惠東法院嚴格落實保交房工作要求,審結商品房買賣、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592件,穩妥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
開展行政機關法律風險調研,全面梳理問題清單,有針對性提出建議報告。從個案辦理中發現社會治理中的普遍性問題,制發司法建議8份。其中,“關于生豬檢疫監管問題”的司法建議,獲評全市優秀司法建議。
護航經濟發展
促成一起涉3億元案件達成和解
圍繞稔平半島開發和建設這一重大戰略目標,惠東法院印發《關于司法服務保障惠東縣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在審理一起稔平半島轄區內重大項目案件時,將已查封財產納入評判范圍,及時解除超標的查封,維護企業及涉訴項目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同時,充分發揮調解機制,組織雙方對涉訴工程款進行結算,積極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涉案3億元,實質性化解了矛盾糾紛,在保障債權人利益的同時又助力企業迅速恢復造血功能,保障轄區重大項目投產計劃穩步推進,助力稔平半島開發建設。
審結涉金融借款糾紛516件,審結股權轉讓等商事糾紛7242件,有效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優化涉企財產處置機制,靈活運用保全措施,全年采取“活封活扣”案件272件,以司法溫暖維護企業活力。
到制鞋企業開展“以案釋法”普法活動,提升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向產業園提供司法服務31次,妥善處理涉產業園案件36件,組織巡回審判5次,為產業提質增效賦能。
成立拘傳拘留小組,在全市范圍內率先常態化適用強制措施,累計拘傳拘留101人,扣押車輛13部,促成案件執行完畢、和解56件,追回欠款128萬元,幫助企業及時回籠資金,紓困復產。
回應群眾關切
全面落實“1+6+N”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2025年,惠東法院全面落實“1+6+N”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打造全鏈條解紛平臺。在全市率先引入商事調解組織,該項目還入選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揭榜掛帥”創新項目。2025年,該院通過落實“1+6+N”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調撤率達41.7%,位居全市首位,節省當事人費用約60.7萬元,節省法院調解補貼支出約100萬元。
推動司法剛性約束與家庭柔性教育深度融合,精心策劃“依法帶娃·護苗成長”系列宣傳活動。落實判后回訪幫教機制,到涉毒未成年人家庭開展判后回訪,分別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181份。
全年執結各類案件5379件,執行到位4.25億元,向企業發放執行案款1.1億元,追回工人工資831萬元。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5人,限制高消費2411人,擴大“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效果。
積極參與法治校園建設,選任9名法官擔任法治副校長,開展送法進校園等活動34場,覆蓋學生2萬余人。豐富青少年法治實踐載體,舉辦“法治文化節”“第四屆模擬法庭大賽”,以沉浸式、互動式普法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識。
全面提升效能
依托“一張網”落實“一次性告知”
設立綠色窗口,優先辦理追索勞動報酬、醫療費、贍養費等涉弱勢群體案件,為困難群眾減免訴訟費約7萬元。依托“一張網”系統,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訴訟引導、送達、繳費等集約化管理,提高案件流轉效率。
強化數據驅動與問題導向,召開數據會商會10次,分析制約質效提升的深層次原因,動態調整工作策略,逐項壓實責任。14項指標處于省法院確定的合理區間,民事裁判申請執行率同比優化6個百分點,執行到位率同比優化4.5個百分點,執行完畢率同比優化5.2個百分點。
發揮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對“四類案件”的把關作用,討論案件27次118件,助力審判質量提升。充分運用法答網、案例庫等資源,加強對發改案例的分析研判,推動裁判尺度統一。以“關鍵少數”解決審判難題,院庭長帶頭辦理48.2%的案件,“四類案件”均由院庭長辦理。壓實院庭長案件閱核責任,監管重心從事后糾錯向事前預防、事中督促轉變,全年閱核案件937件,審執質效全面提升。
惠州日報記者賴金朗 通訊員羅曉燕 李奕